五、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培训行动的宣传工作,适时组织当地主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引导广大农村居民自觉参与培训活动。
六、各省(区、市)开展培训活动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省级“实施方案”请于2006年12月11日前报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计划
2.“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计划
一、行动主题
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
二、行动目的
提高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基层防御地质灾害的意识和群测群防水平,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实现人与自然地质环境的和谐。
三、时间安排
培训行动从2006年12月上旬开始到2007年2月10日结束,共2个多月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启动
2006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中组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教育部共同召开“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四部门有关领导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各省(区、市)相关部门领导在本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统一部署培训各项相关工作。
(二)基层宣讲培训
2006年12月上旬,中央宣讲团分赴各省(区、市),完成对省级宣讲团的指导培训,并协助各省宣讲团完成分组任务。2006年12月中旬至2007年1月底,各基层培训小组分赴指定地区的基层农村,以行政村和中小学校为培训单元,完成省级实施方案规定的基层培训任务。
(三)总结
2007年2月5日前完成各省培训行动总结工作,2月10日完成全国总结。
四、主要内容
(一)山区农村房屋选址、建设中如何防范地质灾害;
(二)处在地质灾害威胁之下的村民如何进行地质灾害简易监测、应急避让等科普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