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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的通知

  1.3 鉴别诊断
  1.3.1 其他肝硬化 需与病毒性肝炎、酒精中毒等原因引起的肝硬化相鉴别。肝炎后肝硬化多由病毒性肝炎引起,肝细胞损害较明显,肝炎标志物测定可呈阳性,病程进程快,预后较差,鉴别要点见表1。
  表1 晚期血吸虫肝纤维化与肝炎肝硬化、酒精性肝硬化临床鉴别要点(略)
  1.3.2 腹水型 应与细菌性腹膜炎、腹腔肿瘤、肾性水肿等相鉴别。
  1.3.3 巨脾型 应与疟疾、血液病等引起的脾肿大相鉴别。
  1.3.4 结肠增厚型 应与其他结肠直肠息肉或肿瘤、肠结核、溃疡性结肠炎等相鉴别。
  1.3.5 其他需鉴别的疾病:原发性肝癌,华支睾吸虫病,卵巢囊肿,及心源性肝硬化、慢性心包炎、心肌病等。
  1.4 救助治疗出院标准
  1.4.1 进行了有效的病原治疗。
  1.4.2 肝功能基本正常或好转。
  1.4.3 普通腹水型患者腹水消退,顽固性腹水患者腹水有所减少。
  1.4.4 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者,经有效治疗后,出血停止,大便隐血试验阴性1周以上,血红蛋白>70g/L。
  1.4.5 侏儒型患者经内科治疗后,症状和体征改善。
  1.4.6 结肠增厚型患者经内科或手术治疗后,症状改善或消失。
  各型晚期血吸虫病患者经治疗达到上述标准中1、2项并分别达到各自标准时,可视为达到了救助治疗出院标准。
  2 晚期血吸虫病人的病原学治疗
  病原学治疗需在肝功能基本改善,低蛋白血症有所纠正,腹水减轻或消退,全身情况好转时进行。
  2.1 对象
  2.1.1 粪便检查出虫卵或孵化出毛蚴者。
  2.1.2 直肠镜检发现虫卵(无吡喹酮治疗史)者。
  2.1.3 血清免疫学检查(间接凝血试验、环卵沉淀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阳性,且距末次化疗2年以上者。
  以上各种晚期血吸虫病人均应进行病原学治疗。
  2.2 方法
  病原治疗药物为吡喹酮,对肝功能代偿能力良好的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可用总剂量60mg/kg 2日疗法;对一般情况较差,有明显夹杂症的患者可采用总剂量90mg/kg 6日疗法;对侏儒型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可采用总剂量70mg/kg 2日疗法。
  2.3 禁忌
  晚期血吸虫病患者腹水未消退、近期(6个月内)有上消化道出血、活动性肝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严重心力衰竭或心律紊乱、活动性精神疾患和其他严重疾病者不进行病原学治疗。
  2.4 吡喹酮副反应及处理
  2.4.1 神经精神反应:头昏、乏力、头重脚轻等不适,可给予谷维素、B族维生素等口服药处理。
  2.4.2 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疹或其他过敏性反应的患者应停服吡喹酮,并给予葡萄糖酸钙、维生素C、H1受体阻滞剂,必要时可选用地塞米松等糖皮质激素。
  2.4.3 肝功能损害:可在病原学治疗时加强护肝、对症治疗。
  2.4.4 消化系统反应:腹痛、恶心患者,可给予维生素B6、654-2或阿托品;如有消化性溃疡者,在服用吡喹酮时应加用保护胃粘膜药物、抑酸药等。
  2.4.5 心血管系统反应:可按心血管病常规处理。合并高血压患者在服用吡喹酮时应监测血压,必要时加用降压药。
  3 腹水型晚期血吸虫病人的治疗
  3.1 一般治疗
  3.1.1 卧床休息,记录病人每天的腹围、体重及尿量。
  3.1.2 限制食盐摄入:轻度腹水:每日食盐摄入量少于2g;中度腹水:每日食盐摄入量少于1g;重度腹水:严格忌盐。对此类病人,应严格限制含钠的食物(如腌制食品、味精等)的摄入,防止以间接方式摄入钠盐。
  3.1.3 控制水分的摄入:每日入水量控制在出量水平。
  3.1.4 护肝、降酶、抗肝纤维化处理:护肝药物可选用肝安、肌苷、还原性谷胱甘肽、维生素等;降酶可选用甘利欣、强力宁、茵枝黄、门冬等;抗肝纤维化可选用复方丹参、大黄蛰虫丸、西列宾安等,有条件还可用促肝细胞生长素、鳖甲软肝片等。
  3.1.5 营养支持:原则上应给予高热量、高质量蛋白、维生素丰富的饮食,但有肝性脑病者应限制蛋白入量。严重低蛋白血症,高度顽固性腹水,酌情给予新鲜血、血浆、白蛋白。
  3.2 利尿疗法
  选择适宜药物联合用药,并采用间歇疗法。一般以每天减轻体重不超过0.5 kg为宜,并动态观察病人的肝肾功能及电解质情况。
  3.2.1 钾、钠交换抑制剂:主要有螺内酯(安体舒通)和氨苯蝶啶,前者通过拮抗醛固酮而发挥作用,后者则直接抑制远端肾小管钾、钠交换,两者均为保钾利尿药,为治疗肝硬化腹水的首选药。
  3.2.2 肾袢利尿剂:主要有呋塞米(速尿)和依他尼酸(利尿酸),单独使用易致低血钾症,因利尿作用太强易诱发肝性脑病,使用时应密切注意尿量,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推荐与醛固酮拮抗剂或钾制剂联合应用,应注意速尿片与安体舒通片的比例为40mg∶100mg,螺内酯和速尿联合用药时应根据尿量(1500~2000ml/d,体重减轻每天0.5~1kg左右为有效)调整用药剂量。不同种类利尿药宜交替使用。
  3.2.3 噻嗪类利尿剂:单独作用时应注意补钾。
  3.2.4 渗透性利尿剂:甘露醇或低分子右旋糖酐。
  3.2.5 与利尿剂有协同作用的药物:可利新(在血容量不足,肾功能衰竭时应用常有效,但价格昂贵)、酚妥拉明(有增加内脏血流量,升高门脉压,诱导出血可能)多巴胺等。
  3.3 自身腹水超滤浓缩回输
  在严格无菌条件下,2~4小时放出腹水4000~6000ml(放腹水后加压腹带),经超滤或透析浓缩后回输。
  3.4 中医中药
  可参考《血吸虫病防治手册》第三版P166。
  4 侏儒型晚期血吸虫病人的治疗
  16岁以前进行病原治疗疗效较好,治疗后生长和发育常可获得明显改善,未好转者可酌情使用生长激素、促性腺释放激素、雄激素、甲状腺素、锌制剂等。
  5 结肠增厚型晚期血吸虫病人的治疗
  经病原治疗后,轻度结肠增厚型的病例一般局部病变会有所好转。对经治疗而无明显疗效者,及早手术治疗。
  6 晚期血吸虫病并发症的处理
  6.1 上消化道出血
  6.1.1 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6.1.1.1 诊断依据:病史及体征;急诊胃镜检查。
  6.1.1.2 鉴别诊断:应与胃、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并出血、胃癌出血、胆道出血等鉴别。
  6.1.2  内科治疗
  6.1.2.1 一般治疗
  6.1.2.1.1 绝对卧床,活动性出血时禁食,必要时吸氧,镇静,保持呼吸道通畅,避免呕血时血液吸入引起窒息。
  6.1.2.1.2 严密监测生命体征,定期复查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红细胞压积、血尿素氮、血浆电解质水平、PH值和HCO3-浓度。
  6.1.2.1.3 补充血容量,注意适量,维持平均动脉压60~70mmHg水平。
  6.1.2.1.4 清洁洗肠并采用抗生素预防发生肝性脑病。
  6.1.2.2  止血治疗
  6.1.2.2.1 药物治疗:首选生长抑素类(施他宁、善宁)治疗,如无效考虑手术治疗,不能手术者,采用传统方法治疗。一般止血药物对胃肠道渗血有效,对食道胃底静脉破裂出血不理想,常用的普通止血药有:垂体后叶素、维生素K1、法莫替丁、奥美拉唑、立止血、蛇毒凝血酶等。
  6.1.2.2.2 三腔二囊管止血
  6.1.2.2.3 内镜下曲张静脉套扎止血
  6.1.2.3 降低门静脉压
  降低门静脉压是治疗上消化道大出血最有效的方法。生长抑素类、血管加压素循血管药应用较多。心得安是公认的降低门静脉压力的有效药物,通过阻滞β1受体减少每分心输出量和阻滞β2受体收缩外周血管,从而减少内脏血流量,降低门静脉压力,心得安应用后需要停药时,应逐渐减量停药。
  6.2 原发性腹膜炎
  6.2.1 一般治疗:半卧位,监测生命体征,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注意营养。
  6.2.2 抗生素治疗:应根据细菌培养的结果,选择敏感抗生素,可被选择的药物为三代头孢加喹诺酮类,有厌氧菌感染的,需加用灭滴灵等。
  6.2.3 腹腔穿刺灌洗:行腹腔穿刺术,放出腹水500ml,快速滴入等量生理盐水,当放出腹水和滴入生理盐水量达3000ml时,腹腔内注入抗生素,多选用头孢类药。
  6.3 肝性脑病
  6.3.1 一般治疗:绝对卧床,加强监护,给氧,记录24h出入水量。
  6.3.2 消除诱因:及时治疗感染和消化道出血、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衡。慎重使用镇静药,患者有狂躁时,可使用异丙嗪、扑尔敏。禁用损伤肝脏药物。
  6.3.3  减少肠内毒物的生成和吸收
  6.3.3.1 控制饮食:严格限制蛋白质的摄入量,昏迷期间,禁止蛋白质饮食。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和能量合剂(含ATP、辅酶A与正规胰岛素),每日供给热量35~40kcal/(kg﹒d)和足量维生素,以碳水化合物为主要食物,昏迷不能进食者可经鼻胃管供食,控制脂肪的摄入,大量输注葡萄糖要警惕低钾血症、心力衰竭和脑水肿。
  6.3.3.2 清洁肠道:采取灌肠或导泻的方法清除肠内积食、积血,减少含氮物质的吸收。用生理盐水或弱酸性溶液(灌肠液中加入适量白醋)保留灌肠;口服或鼻饲25%硫酸镁30~60ml导泻;对急性门体分流性脑病昏迷病人首先用乳果糖与水(1:1的比例)灌肠。抑制肠道细菌的生长可口服肠道不易吸收的抗生素,如新霉素、利福昔明;也可使用乳酸杆菌制剂,如双叉乳酸杆菌奶。
  6.3.3.3 促进有毒物质的代谢清除,纠正氨基酸代谢紊乱。
  3.3.1 降氨药物:可用谷氨酸钠、精氨酸、L-鸟氨酸、L-天冬氨酸以降低血氨。
  6.3.3.3.2 纠正氨基酸比例失衡、减少假性神经递质的产生:常用支链氨基酸、六合氨基酸或肝安注射液等。
  6.3.3.4 改善微循环,促进肝细胞再生:可使用促肝细胞生长素、前列腺素E,丹参注射液等。
  6.3.3.5 积极预防及治疗并发症:常见的有感染、出血、肝肾综合征、脑水肿、甚至多脏器功能衰竭等。
  6.3.3.6 腹膜或血液透析:氮质血症可采取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
  6.3.3.7 中医中药:以清热解毒利湿为主,常用茵桅黄注射液、苦黄注射液等。
  7 晚期血吸虫病人住院检查项目
  晚期血吸虫病人收治入院后,视病情和诊疗需要可选作下列检查项目:
  7.1 血吸虫病病原学及血清免疫学检查;
  7.2 血、尿、粪三大常规(含血小板、血型);
  7.3 肝炎标志物检查(乙肝检测s、e、c抗原及抗体、丙肝);
  7.4 电解质;
  7.5 肝功能;
  7.6 肾功能;
  7.7 肝、胆、脾B超或彩超(主要用于心功能的判断);
  7.8 心电图;
  7.9 胸部X线检查(含吞钡透视);
  7.10 钡灌肠或结肠纤维镜(结肠增厚型手术前后);
  7.11 胃镜检查治疗(上消化道大出血时)。
  超出上述范围的检查项目,需向当地县级晚期血吸虫病人救治技术指导小组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

七、家畜血吸虫病查治技术规范

  1 病原学诊断(粪便毛蚴孵化法)
  1.1 材料准备
  1.1.1 水:pH值6.8~7.2,无水虫和化学物质污染(包括氯气)的澄清水,否则需作如下处理:有氯气的自来水应在盛器中存放8h以上。河水、池水、井水、雨水等混有水虫的水加温至60℃,冷却后再用。或在5万ml水中加含30%有效氯的漂白粉0.35g,搅匀,放置20h,待氯气逸尽;也可在放漂白粉后加入硫代硫酸钠0.2~0.4g脱氯,0.5h后再用。对混浊的水,于每5万ml水中加明矾3~5g,充分搅拌,待水澄清后用。
  1.1.2 器材、试剂:竹筷、40~80目的铜筛滤杯、260目的尼龙筛兜、500ml量杯、粪桶、放大镜、显微镜、吸管、载玻片、盖玻片、取暖炉、水温计、盆、水缸、水桶、剪刀、闹钟、天平、300~500ml长颈平底烧瓶或200~250ml三角烧瓶、脱脂棉。
  1.1.3 送粪卡:包括村名、组名、饲养员或畜主姓名、畜别、畜名或畜号、性别、年龄、有无孕、采粪日期。
  1.1.4 孵育室(箱)。室温低于20℃时需有保持20~25℃的环境条件,如有温箱或有取暖设备的房间。
  1.2 操作方法
  1.2.1 采粪和送检:采粪季节宜于春秋两季,其次是夏季,不宜于冬季。采粪的时间最好于清晨从家畜直肠中采取,或新排出的粪便。采粪量:牛、马属200g,猪100g,羊和犬粪(农家)40g,每份粪样需附上填好的送粪卡,于采粪当天送到检验室。
  1.2.2 洗粪和孵化:将每头家畜的粪便分三份,每份粪量牛、马50g,猪20g,羊、犬10g。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下列一种方法进一步操作。
  1.2.2.1 尼龙兜淘洗孵化法:粪便在40目铜筛和量杯中用清水淘洗,细粪渣存于500ml量杯中,待沉淀后去上清液,沉渣倒入尼龙兜用水冲淘洗,把尼龙兜中的粪渣装入三角烧瓶或长颈平底烧瓶中加25℃左右清水,为便于观察毛蚴,在瓶颈下二分之一处加一块2~3cm厚的脱脂棉,再加清水至瓶口。
  1.2.2.2 塑料杯顶管法:置粪于铜筛量杯中加水充分淘洗,弃去粪筛量杯中的上层水,倒去三分之二,加25℃清水,盖上中间有孔的塑料盖再加满25℃清水,再将盛满水的试管口塞一块2~3cm厚的脱脂棉,倒插入塑料盖孔中。
  1.2.3 孵育:上述两种方法装好的三角烧瓶、长颈烧瓶或塑料杯放于20~25℃的箱(室)中,在一定的光照(日光或灯光)条件下进行孵育。从孵育开始到1、3、5h后各观察一次,尾蚴多数在水面下2mm范围内呈直线运动。发现血吸虫毛蚴即判定为阳性。血吸虫毛蚴肉眼观察为针尖大小、灰白色、梭形、折光强和水中其他小虫不同之处是在近水面作水平或斜向直线运动,当用肉眼观察难与水中的其他小虫相区别时,可用滴管将毛蚴吸出,置显微镜下可见毛蚴前部宽,前段中间有个顶突,两侧对称,后渐窄,周身有纤毛则可判为血吸虫毛蚴。在一个样品中有1~5个毛蚴为+,6~10个毛蚴为++,11~20个毛蚴为+++,21个毛蚴以上为++++。以判断、统计血吸虫病感染的强度。
  2 家畜血吸虫病血清学诊断(间接血凝试验)
  2.1 材料准备
  2.1.1 器材:V型微孔有机玻璃血凝板(孔底角90°),25μl定量移液器,滴管,可插针头的滴管或1~2ml注射器,12号针头。
  2.1.2 生理盐水、蒸馏水。
  2.1.3 诊断液和阴、阳性血清:按说明书处理和保藏。
  2.2 操作方法
  2.2.1 用滴管滴4滴生理盐水于血凝板左边第1孔内,用同一滴管加入被检血清1滴,使血清成5倍稀释。
  2.2.2 用带12号针头滴管或移液管在左边第2、3孔中各加生理盐水1滴(25μl)。
  2.2.3 用移液器将第1孔血清混匀,混匀方法是反复吸吹三次,然后吸25μl已混匀液加入右边邻孔中,此孔血清成1:10稀释。
  2.2.4 用移液器和7.2.2.3一样混匀第2孔血清,吸取25μl加入第3孔中,此时该孔血清成1:20稀释。
  2.2.5 用移液器和7.2.2.4一样混匀第3孔血清,吸取25μl丢弃。
  2.2.6 每份被检血清和阳、阴性血清按同样方法用3个孔,也可不用阴性血清而设生理盐水对照孔,此时另取2个孔各加25μl生理盐水作空白对照。
  2.2.7 用带12号针头的滴管或移液管加入1:10、1:20血清稀释孔及空白对照孔各1滴诊断液,使诊断液和血清混匀,置20℃~37℃条件下1~2h,等空白或阴性血清对照孔中血球全部沉于孔底中央,呈一圆形红点,且阳性血清两孔中血球没有全部沉入孔底中央即无圆形红点或仅有很小的圆形红点即可判定结果。
  2.3 判定
  2.3.1 判定标准
  2.3.1.1 红血球全部下沉到孔底中央,形成紧密红色圆点,周缘整齐为阴性(-)。
  2.3.1.2 红血球少量沉于孔底中央,形成一较阴性小的红色圆点,周围有少量凝集红血球为弱阳性(+)。
  2.3.1.3 红血球约半数沉于孔底中央,形成一更小红色圆点,周围有一层淡红色凝集红血球为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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