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生产是建设项目的重要生产环节,各项管理制度还不完善,设备的可靠性、作业人员的熟练程度及工作环境不同于正常生产状态,可变因素多,存在较大的风险,容易发生事故。因此,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对建设项目设施、设备的设计、生产和施工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采用非定型产品时要经过有关专家和专业认证机构的安全技术审查认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在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前,施工组织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制订安全施工的作业方案,对施工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技术培训。
三、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建设项目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过程中,负责组织施工的单位要加强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依照规定的作业计划、规定程序进行作业,防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控制和减少现场人员。涉及多个单位交叉作业,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与施工各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严防"以包代管"。
四、制订专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对周边产生的影响,施工单位要制订专门的事故应急预案。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准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材料,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和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应急救援技术培训,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试生产前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防止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