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责组织制定中国科协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三)牵头编制中国科协项目计划,组织重大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对项目实施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重大重点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
(五)负责管理中国科协项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六)其他与项目管理有关的事项。
第五条 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是相关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负责编制归口管理项目的预算草案,组织归口管理项目的论证和项目申报工作;
(二)制定归口管理项目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并报计财部审批;
(三)负责归口管理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负责归口管理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
(五)其他与归口管理项目有关的工作。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审核
第六条 中国科协项目申报实行归口管理。根据中国科协实际情况,项目申报按“5+X”预算框架组织申报,“5”是指科学普及活动类项目、学术交流活动类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科技服务平台类项目和信息资源建设类项目,“X”是指其他类项目。
“5+ X”分别由科学技术普及部、学会学术部、国际联络部、组织人事部、信息中心等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申报。
第七条 申请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符合社会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
(三)符合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财政资金供给的范围;
(四)符合中国科协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科协“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方针;
(五)符合项目单位自身职能定位和长远发展规划;
(六)符合申报文本要求,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第八条 凡是申请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文本。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和项目论证报告组成(见附件1、2、3)。
第九条 项目申报文本的填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