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要抓紧完善修订本局及分支局(办事处)的预案,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明确各类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狠抓预案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狠抓预案落实,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是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三)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要根据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结合实际明确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做好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区域应急管理工作衔接配合,进一步强化职责,充分发挥在口岸卫生领域应对突发事件的作用。加强与当地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快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疫监测、信息报告、决策处置、应急支持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
三、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工作
(一)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
根据预案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及时、准确地向总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开展对各类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监控。各局要认真开展口岸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历史资料,整理本局发生各类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规律、来源、发展变化情况,建立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预警监控。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尽快消除隐患。
(二)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
要制定口岸卫生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加强各单位口岸一线工作人员操作规程和自身防护培训。
四、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设
(一)推进口岸卫生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要充分利用口岸卫生应急信息管理数据库,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口岸卫生应急信息平台,建立统一报告、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
(二)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