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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四、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我局“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宝荣任组长,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贾庆玲、局办公室副主任王德、人事司副司长陈江旗任副组长,财务管理司、房地产管理司、后勤改革与综合管理司、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机关工会、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的一名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局办公室、人事司参与有关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并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落实责任。要根据我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局“五五”普法办公室要加强全局“五五”普法工作的统筹规划,发挥宣传引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作用。局办公室、人事司要重点抓好宪法和依法行政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财务管理司、房地产管理司、后勤改革与综合管理司、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要认真抓好与工作职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要认真抓好与干部职工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健全制度。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中,纳入局党校及新进人员、副处级干部培训的学习内容之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局属服务经营单位要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投资论证、维护权益等服务,借助法律专家解决工作中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四)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安排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责任落实,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年年底,各单位要对普法工作的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局“五五”普法工作办公室每年要检查各单位普法计划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单位法制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2010年下半年,局“五五”普法工作办公室对全局“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并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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