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五年,要充分认识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途径,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快我国生产力促进体系建设。
三、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
1.指导方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依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质量提高与数量增长相结合,坚持重点扶持与全局带动相结合,坚持加大投入与营造环境相结合,鼓励多种模式的实践,探索分类管理和指导的途径和办法,全面推动我国生产力促进事业的发展跃上新台阶。
2.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生产力促进中心应发展成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推动力量,发展成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兴旺的支撑力量,发展成为孵育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中坚力量,发展成为引领科技中介机构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
在继续扩大生产力促进中心规模的同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培育若干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能跻身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生产力促进中心;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组织、开拓能力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带头人;形成若干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核心、联合其它中介机构及产学研组织共同参与的生产力促进联盟;形成服务规范、特色鲜明、开放协作的生产力促进服务体系,把生产力促进中心逐步建设成全国科技中介机构的骨干力量。
2010年,生产力促进中心总数达到2000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数量达到200家。扩大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面,服务企业数量超过20万家,为企业增加销售额1000亿元、增加利税100亿元,培训人员300万人次。生产力促进中心从业人员总数达到3万人,其中具有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0%。推进国际合作工作,人员交流3万人次,引进项目2000项,引进资金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