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的基本步骤
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其基本步骤是:
1.制定规划、工作计划和立项报告,争取将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地方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本级财政预算,根据数据库规模,配备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组织进行人员培训。
2.进行属性数据采集。根据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设置的数据项,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采集(或补充采集)地名、区划、界线信息属性数据库的数据。已经使用第一代地名数据库软件或地方开发的软件初步建立了地名数据库的地方,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数据导入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
3.进行空间数据采集。逐步制作本地区大比例尺(农村1:5万以上,城市1:1万以上)电子地图,使用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建立本地区地名、区划、界线信息空间(图形)数据库,并使属性数据库与之关联。
4.上报、汇总数据。本级地名数据库建设完成后,将数据信息逐级汇总、上报。上报数据可采用报盘方式,有封闭局域网环境的地区可采用网络上报方式。
5、做好国家地名数据库的管理维护工作。及时更新数据并上报,逐步建立国家地名数据库动态维护、上报制度。
六、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的质量要求
地名数据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国家地名数据库的应用价值。各地务必严肃、认真抓好数据质量。
地名数据由属性数据和图形数据组成,属性数据包括各种文字、数字信息。图形数据主要包括地图和遥感影像数据。属性数据主要由各级地名部门搜集,图形数据主要由上级部门配发后由各级地名部门进行更新。
各地可组织不同形式的地名调查搜集信息,并争取由当地政府牵头,交通、土地、测绘、基层政权等部门参与,共同搜集地名信息,最大程度地利用政府已有的地名信息。建议以政府名义搜集新的地名信息,以保证地名信息的准确。搜集信息时应尽量全面、准确,以防遗漏后补查。要挑选认真、仔细的数据录入人员,将搜集到的地名信息准确录入。图形数据的录入、修改应由具备地图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
七、国家四级地名数据库的安全保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