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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全国林业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科学指导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工作,经反复研究,我局形成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指导意见》(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当地林业发展的实际以及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具体情况,认真做好本地区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
  附件: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指导意见

国家林业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
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根据林业建设周期长、公益性强的特点和当前我国林业发展的实际,现就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如下具体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改革,加强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林业进入了一个十分关键的发展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给林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林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繁重。完成艰巨的林业建设任务,推动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最根本的是要靠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深化改革主要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挖掘人的潜力,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科技进步主要挖掘自然资源的潜力,提高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加速林业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促进林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必须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坚持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两手抓”,在认真抓好科学研究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推广转化工作,通过科技示范、技术培训、科学普及、送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把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到林业生产实践中,切实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确保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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