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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

  三、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但是,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面还不广,全社会对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深化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自觉性。要广泛宣传回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各方面的思想认识。要深入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必然性,引导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改革中来。要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现实成效、典型经验和有效措施,增强广大群众改革的信心和动力。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同时采用晚会、歌曲、诗歌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提高宣传工作成效,为积极稳妥地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回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主人翁意识,责无旁贷地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方案制定工作,明确目标、分解责任、细化任务、制定措施,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基础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摸清林情,了解民意,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争取同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农业、司法、民政、监察、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加强各级林改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充实干部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工作经费,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努力开创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局面。
  请你们按照本通知要求,将贯彻落实回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关情况,于9月25日前报我局政策法规司。

国家林业局
二OO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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