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始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也是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整体合力的重要措施,对于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和有效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多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和各级工商机关十分重视,始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此项工作,总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在每年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全面部署,特别要求工商机关查处的经济违法案件,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落实国务院的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重大意义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国务院的规定和几部委的文件精神上来,正确处理整规工作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案件查办与维护市场秩序的关系,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关系,不断增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切实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多年来,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把加大经济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作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基础,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通过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打击和惩罚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了执法效能,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一是围绕营造安全健康的市场消费环境,加大查处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工作力度。各级工商机关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红盾打假护农行动,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重要商品的监督,依法查处阜阳假奶粉和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仅2004年和2005年移送制假售假案件达296件,有效地维护了市场消费安全。二是围绕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加大查处了不正当竞争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在这方面各级工商机关以查处具有独占地位、限制性竞争和市场交易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不正当交易违法行为,近两年来全国工商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不正当竞争案件56件,涉案人员79人,特别是今年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严厉打击市场交易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三是围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查处商标侵权、商业欺诈、虚假违法广告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力度。近几年全系统先后向公安机关移送商标侵权案件522件,犯罪嫌疑人516人,移送案件数量从2001年的86件上升到去年的236件,涉案人员由88人增加到215人。在打击商业欺诈工作中,工商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特别通过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加大了打击的力度,有力地推动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法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