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认真做好招标采购工作,提高采购质量,避免违规现象发生
在世行项目执行阶段,招标采购工作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最为直接。因此,各有关单位应在采购工作上要多下功夫。一是要加快采购进度,简化不必要的国内审批程序。地方财政部门在管理中央部门牵头的打捆项目时,在已确认项目年度采购计划的情况下,不必再对经招标拟签订的合同进行逐项确认。二是要提高采购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世行的“采购指南”和国内有关规定,严禁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杜绝错误采购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各国际招标公司应对招标文件和采购活动的质量高度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招标采购要有详细的计划和周密的安排,国内招标要加快并尽可能提前。
第四条 加快提款报帐速度,确保支付总额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1997年我国世行贷款项目的支付总额为22.74亿美元,其中上半年支付额为10.96亿美元,下半年为11.78亿美元。但是,在贷款总余额比去年有所增长的情况下,今年1至5月份的支付额却仅为6.7亿美元,远远低于去年同期的支付水平,而且2至5月份支付额呈逐月下降趋势。这一情况应引起所有使用世行贷款的单位的高度重视。
鉴于世行贷款用于国内支付的部分会对今年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产生更为直接的影响,为加快支付进度,各项目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对各自负责的项目支付工作应认真进行自查,找出所管项目提款报帐和资金回补速度慢的原因,并制定并采取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负责管理专用帐户的单位在收到项目单位的提款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作出反应。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世行贷款资金和国内配套资金。
第五条 加强协调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我部一贯强调的项目管理十六字方针,即“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在实际工作中理顺关系,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和专长,遇到问题多从大局出发,采取有力措施把项目进度抓上去。同时,各有关政府部门都要树立为项目服务的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部门间的扯皮推诿,相互拆台的现象。此外,还应注意按世行的有关规定办事,加强与世行的协调和配合,出现矛盾应积极主动地想办法解决。项目单位应对项目执行负责,不得将执行进度缓慢的责任不加分析地全部推到世行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