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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测绘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加强领导干部的脱产培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5年内累计不少于3个月,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完成培训;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开展一些针对性强的专题研讨和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国家测绘局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重点培训司局级干部30人左右、处级干部200人左右。

  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的培训。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为重点,突出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培养造就一支“靠得住、有本事”的后备干部队伍。国家测绘局和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后备干部培训计划,并保证每3年至少安排一次进入党校和行政学院主体班次的培训。

  加大对公务员的培训力度。要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按照增强公共管理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测绘统一监管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培训。要做好初任培训,坚持新录用公务员先培训后任职;坚持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大力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保证每人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根据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开展党政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国家测绘局每年举办1期全国测绘局长培训班、1期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培训班、1期直属单位后备干部理论培训班、2期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2期公务员测绘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和1期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培训班等;制定并落实国家测绘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赴中央党校、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校、国家行政学院脱产培训计划和局机关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测绘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测绘党政人才脱产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各方面的培训资源和条件,确保党政人才每五年轮训一遍。

  (二)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对专业技术人员,以测绘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为主要内容,以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创新能力为目的,大力实施知识更新工程。要紧密围绕测绘事业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对科技进步以及自主创新的需要,不断丰富、发展和创新继续教育的内容,注重继续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研究制定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确定继续教育公共课程,不断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公修科目的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计算机应用、管理、科学精神培养、创新能力培养等。各测绘单位要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在开展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公共课程培训的同时,还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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