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测绘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国测人字[2006]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武汉大学,郑州测绘学校: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测绘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大力实施科教兴测和人才强测战略,全面提高测绘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局制定了《“十一五”测绘教育培训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测绘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十一五”测绘教育培训规划
为贯彻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测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测绘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围绕国家测绘工作大局,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测和人才强测战略,以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素质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测绘队伍。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国家测绘工作大局,把适应测绘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实现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
--全员培训,突出重点。坚持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加强测绘系统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的教育培训,加快测绘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