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信诚联合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6〕753号)
彭红漫等5人:
你们提交的关于深圳市信诚联合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深圳市信诚联合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彭红漫出资70万元,出资比例为35%;刘大立、向东各出资4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20%;龙贞出资30万元,出资比例为15%;翁蔚琪出资20万元,出资比例为1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路益华综合楼A栋第六层南10-13#。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