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部署;安排党支部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实施;协调单位内行政工作和党群组织工作的关系,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副书记、支部委员协助书记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督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拟订发展党员计划,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做好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管理、党内统计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拟订党员教育和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听取和反映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文化活动;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纪检委员负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组织决定办理对党员处分的具体工作,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青年委员负责指导本单位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对青年党员、团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对团支部的工作提出建议、创造条件。
六、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支委会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议事规则,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安排工作,抓好督促落实。
党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提高能力,发挥表率作用。兼任党支部书记的行政负责人,要增强“一岗双责”的意识,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务工作,保证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协调发展。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七、“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党组织指示,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决议的措施,布置工作;讨论和决定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党员行政领导干部通报业务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党的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作出发展党员和表彰、处分党员的决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