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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本年度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育统计工作是体育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将本单位的年度统计工作做好。
  二、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做到不出假数。要采取措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大审核力度。既要规范要求,加强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教育,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体育统计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三、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作用,不仅要做好体育事业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还要深入研究和分析统计数据,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四、2006年全国体育事业统计年报表式按照2003年以来的统计年报报表(试行本)表式执行,各单位按此表式(详见附件2)自行复印下发。重点指标口径及有关注意事项说明见附件1。本年度因故不再召开统计年报布置会。
  五、2006年度全国统计会审汇总会将于2007年3月中旬左右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请于2007年2月28日之前将本省2006年度统计年报上报数据(含市县基层数据)和备份数据发送e-mail到xwq@sport.gov.cn。
  六、总局本级直属事业单位2006年度统计年报按照上述规定表式填报,填报的内容为表1-表4,请于2007年2月28日前将本单位统计报表报体育经济司综合处。

  附件:1.重点指标口径及有关注意事项说明
     2.体育事业统计年报报表(试行本)(略)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重点指标口径及有关注意事项说明

  一、统计年报软件使用前首先确定“注册年度”为“2006年”,在更改注册年度前要做好上一年度的数据备份工作。
  二、表1(基本信息表)中,“统计年份”填“2006年”,“上报时间”为“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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