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发生一起中小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紧急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团教育局:
2006年11月18日晚,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土塘中学初一年级学生在上完晚自习下楼时,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造成6名学生死亡,39名学生因受惊吓或受伤被送往医院观察治疗,其中1名重伤学生正在全力抢救。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全力抢救受伤学生并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报各地,要求学校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这起惨痛事件的发生,教训十分深刻。对于拥挤踩踏事故,教育部曾三令五申,但个别地方安全意识依然淡薄,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学校安全还存在着严重的漏洞和隐患。为此,我部再次重申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这起事故通报到所有的学校和全体学生,使每所中小学校和每个学生从这次事故中充分吸取教训,引起高度重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此次事故立即进行一次中小学安全专题教育,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学校管理,切实把每一条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尤其要落实覆盖学校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制。
三、要严格执行《
义务教育法》和《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学校教学设施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楼梯栏杆该加固的要加固,尤其是学生通道和楼梯的设置要与学生的数量配套,对广大农村学校教学楼中楼梯数量少、学生多的要采取分班下课、有序错峰等方式,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特别是对一些仍存在大班额的学校,更是要加强管理、加强疏导,切实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四、要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组织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