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增资的批复
(银监复[2006]163号)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股权并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中国石化财司办[2006]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和《
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银发[1994]186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等37家企业将持有的你公司股仅69417万元无偿划转给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详见附件)。
批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将持有的你公司股仅15550万元转让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二、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25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600000万元(含美元6000万元),新增资本金人民币350000万元。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现金出资89770万元,由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金61780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60230万元,由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金382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