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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赵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赵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深圳发展银行:
你行《关于对赵娜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深发银[2006]265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核准赵娜深圳发展银行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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