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开办农产品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的批复
(银监复[2006]174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开办农产品出口信贷业务的请示》(进出银发[2006]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开办以农产品出口企业为对象的出口卖方信贷业务。该项业务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利率。
二、你行开展此项业务必须坚持市场原则,严格区分政策性业务与该项自主经营性业务,做到分类管理,分账核算,分别考核,避免与商业银行和其他政策性银行相竞争。
三、你行应加强对此项贷款业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分账管理和业务考核机制,落实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防范贷款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你行要及时将有关制度报我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