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八)建立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备案制,向社会公示,便于消费者投诉,进行监督。

  二、工作分工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摸清移动电话机生产企业设置和授权的售后服务网点情况,检查这些网点办理工商执照、履行三包责任、维修资质和能力等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履行三包规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面向消费者的移动电话机真伪的甄别;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市场监督抽查;查出的假移动电话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移动电话机销售商履行移动电话机三包规定落实,对于违反三包规定的店堂告示、不提供三包凭证、不按规定填写发票三包凭证、不履行退换机责任的行为进行整治和处罚。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摸清从事移动电话机三包服务的维修网点的基本情况。认真核查移动电话机维修网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为消费者当面说明故障,是否为消费者提供维修记录,是否提供备用机,是否使用旧的配件,是否具备维修能力和相应的资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违反三包规定的维修者。

  (五)针对消费者对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的投诉,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移动电话机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据12315投诉反映的问题集中查处一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媒体曝光。

  (六)对已建的售后服务网点加以规范,提高维修能力和素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网点年检时加强审查。

  三、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

  (一)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检查专项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此项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分工合作、协调配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