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一些施工企业不按规定编制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不按施工方案搭设模板支撑体系;监理单位现场监管不力,对方案编制不审核,对模板支撑体系不验收;建设主管部门对模板工程没有实行有效的监管。
二是模板支撑搭设不规范。部分现场施工人员不按支撑体系的构造要求进行搭设,缺少剪刀撑和扫地杆,使得支撑体系的整体稳定性无法保证;还有一些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重视模板支撑立杆底部的构造处理,雨季施工地基产生明显的不均匀沉降,导致模板支撑产生较大的次应力,极易发生垮塌。
三是模板支撑荷载计算错误或考虑不周。一些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方案荷载计算有误;荷载组合未按最不利原则考虑;对泵送混凝土引起的动力荷载在设计计算中估计不足等,造成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度大幅度下降。
四是钢管和扣件的质量低劣。目前由于钢管、扣件生产及流通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施工现场使用的钢管和扣件多为质量不合格产品,如钢管壁厚达不到规范要求,钢管的平直度较差, 一些钢管已明显弯曲等,致使模板支撑承载能力明显降低。
五是安全技术规范有待完善。目前《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尚未出台,现有标准规范中仅有《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在5.6节和6.8节中涉及有关模板支撑体系的计算与构造要求的条文,但没有关于荷载取值和荷载组合计算等条款,对模板支撑体系的构造规定不明确。
针对以上五方面原因,与会专家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特别是对于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监理单位应当认真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落实,严把验收关。
二是抓紧颁布《建筑模板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在设计计算方面要针对目前使用较多的泵送混凝土浇注方法等,按最不利原则确定荷载组合;在构造要求方面要考虑地基变形、整体稳定性等问题,保证模板支撑为空间几何不变体系;在钢管扣件质量方面要严格加以控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检测和验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