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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的通知

  20.业务库五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
  三、运钞安全(10分)
  检查方法:检查运钞车车况,押运人员工作状态,制度、预案、登记记录等有关资料。
  1.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100%或全部租用专业公司运钞的不扣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90%以上不到100%的扣0.2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到70%以上不到90%的扣0.5分;白有用运钞车使用率达到50%以上不到70%的扣0.7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不足50%的扣1分;
  2.自有运钞车未制定押运途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扣0.5分;
  3.押运员不熟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扣0.5分;
  4.押运员押运过程操作行为不规范或警惕性不高的扣0.5分;
  5.运钞交接登记手续不齐全的扣1分;
  6.押运员不穿防弹衣、不戴头盔的扣1分;
  7.押运员警戒站位不合理的扣0.5分;
  8.长途(大宗款项)押运没有护卫车的扣2分;
  9.运钞车交接款停靠位置不合理的扣0.5分;
  10.运钞停靠及交接款过程不能够全程录像的扣2分;
  11.运钞车内无通讯设备的扣1分;
  12.押运过程中司机下车,车辆熄火的扣0.5分。
  四、自助机具、自助银行防范能力(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自助机具、自助银行物防技防设施,对照检查相应的安防检测报告,检查录像回放质量。
  (一)自助机具防护
  1.未安装防砸、防撬报警探测装置的扣1分;
  2.不具备报警联动及报警联网功能的扣1分;
  3.没有安装数字视频安防监控装置的扣2分;
  4.监控设施不能看到操作人员的面部、出钞口及装钞过程的扣1分;
  5.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操作人员面部特征的扣1分;
  6.远程报警、图像、声音等信息传输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二)自助银行防护(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
  1.装填现金区未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且不具备报警联动功能的扣1分;
  2.回放图像不能看清进出人员体貌特征的扣1分;
  3.未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对装填现金区出入口未实施控制的扣1分;
  4.自助银行门前及运钞车停放区域未安装监控设施的扣1分。
  五、内部消防安全(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消防设施,查看相关资料。
  1.没有建立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的扣0.5分;
  2.没有逐级防火负责人职责、没有岗位防火责任人的扣1分;
  3.没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的扣1分;
  4.职工不知道岗位责任区和岗位防火任务的扣0.5分;
  5.没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人员的扣1分;
  6.没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的扣0.5分;
  7.没有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扣0.5分;
  8.未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的扣1分;
  9.不能保证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的扣1分;
  10.不能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的扣1分;
  11.没有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记录的扣1分;
  12.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消除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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