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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公安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项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公安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项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国法函[2006]329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项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
七条
第四项中“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的规定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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