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核准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等27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一批)的通知
(安监总危化〔2006〕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98号)的有关规定,由省级安全监管局推荐,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考核合格,报安全监管总局审核,现核准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等27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一批)。
附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一批)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一批)
1.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
2.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湖北宜化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
4.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司
5.山东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7.江苏江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舞阳双力实业有限公司
9.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化肥厂
10.聊城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化肥厂
11.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兖矿鲁南化肥厂
13.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14.兖矿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15.济宁金威煤化工分公司
16.四川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7.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8.双狮(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9.优利德(江苏)化工有限公司
20.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有限公司
21.镇江南帝化工有限公司
22.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
23.丹阳中超化工公司
24.江苏科特涂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