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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住宅设施委员会、住宅厨房卫生间技术研究所关于住宅厨卫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管理办法(暂行)

  (三)申报单位(地区)应根据自身条件及优势,并结合国家推进住宅厨卫现代化的政策法规要求,编制发展规划,提出具体的发展目标、技术措施、保障条件及实施计划。
  (四)申报单位(地区)应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五)申报单位(地区)的关键技术与成果应符合国家住宅厨卫现代化的发展方向,适应城乡住宅发展需求,符合“四节一环保”的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高的系统集成,技术成熟可靠,便于推广应用。
  关键技术领域主要包括:
  1.满足国家节能要求的住宅厨卫部品和成套技术;
  2.符合新能源利用的住宅厨卫部品和成套技术;
  3.有利于水资源利用的节水部品和成套技术;
  4.有利于城市减污和环境保护的成套技术;
  5.符合工厂化、标准化、通用化的住宅厨卫部品和成套技术等。
  (六)申报住宅厨卫标准化示范基地的试点地区,一般为市级或县级以上的城市,具有较好的住宅厨卫部品和成套技术工作基础,较强的科技开发、产业化生产组织能力,对全国住宅厨卫产业化工作的推进可以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并符合以下要求:
  1.确定适合本地区的住宅产业发展模式和发展规划;
  2.提出本地区住宅厨卫产业化发展政策框架,在技术经济政策和推进机制等方面有所创新;
  3.确定符合节能省地要求,以“四节一环保”为主要内容的住宅厨卫产业发展技术经济指标。
  四、住宅厨卫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申报、批准与管理
  (一)住宅厨卫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包括具体技术指导培训工作统一由建设部行业标准《住宅整体厨房》、《住宅整体卫浴间》的主编单位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住宅设施委员会和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厨房卫生间技术研究所负责。
  (二)设立住宅厨卫标准化示范基地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
  (三)示范活动程序
  1.申报单位提出申请,资料内容见《申报表》
  2.考查审核阶段
  3.公示考核阶段
  4.授牌发证书
  5示范单位执行和主办单位监督
  6.期满重新审核
  (四)申报单位应填写《住宅厨卫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表》,编制《住宅厨卫标准化示范基地可行性报告》,报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住宅设施委员会。
  (五)《住宅厨卫标准化示范基地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是:单位概况;基地实施的总体目标;基地实施的基本条件与优势;基地实施的主要技术内容;主要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分析;标准化辐射效果及示范作用;基地的组织管理与计划安排;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
  (六)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住宅设施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地考察,并对《住宅厨卫标准化示范基地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厨房卫生间技术研究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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