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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六、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减轻企业填报负担。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涉及面广,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探索各种有效工作途径,本着“减轻负担、数据共享”的原则,做好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切实减轻企业填报负担。一是对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应充分利用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软件中的转换功能,转换生成财政部下发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避免重复填报。二是对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应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6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06]340号)关于“地方国有企业应将报表同时抄送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与财政会计决算工作的协调,确保本地区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七、强化审核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数据审核是有效控制和提高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数据审核工作,在总结以往审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改进工作方法,采取企业自审、复审、集中会审相结合,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等多种审核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审核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审核报表编报范围是否全面,填报方法是否符合报表编制要求,填报内容是否真实,相关指标的表内、表间关系是否正确、合理;二是审核报表数据年度间是否存在重大变动,重点关注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之间,以及年度间汇编范围户数变动的原因是否真实、合理;三是审核企业上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纠正,并限期重报。

  八、按时汇总上报,确保全国工作进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是一项全国性的分户全面调查统计工作,工作阶段性强,时间要求紧,任何一个地区的工作进度都直接影响到该项工作的整体工作进度,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及早制定工作计划,合理调配工作力量,认真抓好报表的催收、审核、汇总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并在编制说明中对报表编制的工作范围、户数情况、主要指标情况,以及变动情况、变动原因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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