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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三、及早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布置和培训工作。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全国性工作,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国务院国资委布置和培训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表内容、指标口径、编制方法、软件操作等工作要求,及早布置下发2006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力争做好层层布置、培训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争取工作主动。对少数工作力量较为薄弱的地区,应当重点帮促和指导,尽快打开工作局面,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各地区2006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布置和培训工作应当在年底以前完成,并及时将有关完成情况报送国务院国资委。

  四、严格工作规范,提高企业填报质量。提高基层企业报表的填报质量是确保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的关键,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督导基层企业提高填报质量。一是督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在全面进行账务清查、债权债务确认等工作基础上,以年终决算结果为依据,认真填报2006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以客观反映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状况。二是集团型企业应当按照合并报表的有关规定,将各级子企业纳入合并范围,自下而上逐级层层合并,充分抵销内部交易与内部往来等事项,保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真实完整。三是确保同一表中相关指标之间、不同表中相关数据之间、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之间、报表数据与计算机录入数据之间相互配比、衔接一致。四是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妥善处理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填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填报质量。

  五、加强财务监督,深化所出资企业的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企业财务决算是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组织企业做好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可以促进企业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一是应当将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作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探索加强企业财务监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做好企业财务决算工作。二是应当从出资人财务监督职责出发,参照国务院国资委财务决算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监管工作需要,落实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地方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表式原则上应与中央企业一致,特殊情况的可逐步过渡。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审计决算报表服务质量的监督,完善中介机构统一委托制度和审计质量的评估制度,提高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质量。四是针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强化企业对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物资购销、往来款项等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提高财务风险的监控水平。五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质量审核与评估制度,制定科学规范的质量评定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督导企业加强财务决算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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