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61号)
关于批准对崂山绿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崂山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崂山绿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崂山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划定崂山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区的函》(崂政函[2006]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沙子口、中韩、北宅等4个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黄山群体种、鸠坑种、祁门种、龙井43、福鼎大白茶等中小叶抗寒性较强的优良品种。
(二)立地条件。
要求选择背风向阳的半山坡或丘陵地,坡度在30°以下,土壤pH值4.5至6.8,土质深厚肥沃的花岗岩母岩棕壤土,有机质含量大于1.0%,土层厚度不低于60 cm,地下水位在100cm以下。
(三)栽培技术。
1. 播种:采用单行或双行种植,每穴5至6粒种,出苗后定3至4株健壮苗。
2. 茶苗栽植:茶苗栽植的最佳时间为3月中、下旬和10月中、下旬,适当深栽,栽后浇足定根水,并进行保墒。
3. 新茶园种植适当密植、矮化、适当深栽,以提高茶树的抗旱与抗寒力。
4. 幼龄茶园管理:“以采代剪,培养茶蓬”。
越冬管理:主要采取“培土”或“打小弓棚法”。
5. 投产茶园管理“浇水,除大旱和追肥后及时浇水外,每年须浇好“催芽”、“润肥”、越冬水。
(四)采摘分级。
1. 采摘时间:每年4月中下旬至9月底为采摘期。
2. 采摘要求:
(1)卷曲绿茶:
特级鲜叶:为一芽一叶或一芽二叶初展,要求一芽一叶占总量16%至20%。芽长于叶或芽叶等长,大小均匀一致,色泽鲜绿,不得带蒂,无病叶、紫叶、鱼叶或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