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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55号--关于批准对昌平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3)脱袋:富士品系于盛花后150天开始脱袋,3周内完成;桑沙于盛花后100天开始脱袋,10日内完成;王林可不脱袋至采收。

  (4)摘叶转果:富士品系脱袋后摘除果实周边15cm范围内的叶片,5至7天果实着色后,将果实阳面转向背阴面。

  (5)铺反光膜:采前20天树下铺反光膜。

  (四)采收及贮藏。

  富士、王林10月15日开始采摘,常温贮藏期≥30天,气调贮藏期≥240天;桑沙8月15日开始采摘,常温贮藏期≥15天。

  (五)质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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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特级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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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官指标要求 │     果实完整良好,果面新鲜洁净、具蜡质、有光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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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士系│着色面积≥95%;以片红为主相间条纹;果肉乳黄、硬脆多汁,有香味。 │
│ 色泽 ├───┼────────────────────────────────┤
│   │ 桑沙 │  着色面积≥90%;以片红相间红色条纹;果肉乳黄、硬脆多汁。   │
│   ├───┼────────────────────────────────┤
│   │ 王林 │        果形端正,青绿色,果面光洁,无锈斑        │
├───┼───┼──────────────┬─────────────────┤
│单果重│富士系│  ≥300g,果形指数≥0.9  │   ≥250g,果形指数≥0.9    │
│   ├───┼──────────────┼─────────────────┤
│   │ 王林 │  ≥300g,果形指数≥0.9  │   ≥250g,果形指数≥0.9    │
│   ├───┼──────────────┼─────────────────┤
│   │ 桑沙 │  ≥250g,果形指数≥0.85  │≥220g,果形指数≥0.85      │
├───┼───┼──────────────┴─────────────────┤
│理化指│富士系│         可溶性固形物≥14%,固酸比35-40         │
│标要求├───┼────────────────────────────────┤
│   │ 王林 │         可溶性固形物≥14%,固酸比40-45         │
│   ├───┼────────────────────────────────┤
│   │ 桑沙 │         可溶性固形物≥12%,固酸比3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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