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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一)专业科目培训。专业科目培训以行业为主组织实施。各领域国家级牵头部门、协会确定本领域的专业科目、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培训教材,整合行业培训资源。省级牵头部门、协会在国家级牵头部门、协会和同级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确定本地区专业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专业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针对性和实效性,符合行业发展实际,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注重整合资源,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学术技术资源优势,把市场前景好、受到广泛欢迎的培训项目纳入到工程中来。要加强对培训质量的评估,对培训质量差、不受欢迎的项目要及时淘汰。

  (二)公需科目培训。公需科目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鼓励和倡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加。人事部一般每年确定1-2门公需科目,组织编写统一的公需科目教材。地方人事厅局在完成人事部公需科目培训任务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地实际开展一些具有本地特色的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石油化工、电力等中央直属企业按照人事部的统一安排,由企业自行组织公需科目的学习。工程五大领域以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也可参加“653工程”公需科目的学习。公需科目培训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学时的三分之一。公需科目要突出公益性,严禁乱收费。

  五、搞好宣传工作

  “653工程”是一项服务行业发展、惠及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公益性事业,要把舆论宣传工作作为“653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开展培训工作的同时开展好宣传工作,鼓励和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和单位积极参加“653工程”。

  (一)推广继续教育理念。要通过实施“653工程”,积极宣传现代继续教育理念,牢固树立终身教育、能力建设、知识更新意识,提高全社会对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和单位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举办经常性的交流会、协作会、研讨会,交流经验,扩大社会影响。

  (二)大力宣传“653工程”的意义和成效。各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和各级人事部门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简报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具体生动的宣传活动,叫响“653工程”品牌,推广培训项目,宣传培训效果。要充分利用人事部门网站和各领域专业网站,在提供信息服务的同时,融宣传于信息服务之中,开展广泛、及时、灵活的宣传工作。

  (三)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各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和人事部门要及时总结实施“653工程”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653工程”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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