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预防为主,狠抓防范工作
(三)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学校、宾馆以及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的居家、出租房、农民工集中居住区使用燃煤或火炕取暖设施进行检查,督促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帮助生活困难家庭做好有关防范工作。要定期对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家庭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装和使用条件的要及时提醒。要强化房屋出租人的责任,使其自觉提醒承租人进行自我检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
(四)加强科普宣传,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基层组织要加强对居民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科普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街道、社区、乡村的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防控知识普及教育,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指导公众科学应对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物业管理、矿区等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农民工及其他外来人口的安全宣传。大、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五)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供气系统和设备安全。建设、质检、工商等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加强对城镇燃气系统和民用燃气燃烧器具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坚决禁止其生产、销售和使用。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特别是燃气系统运行安全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燃气系统安全监管制度,定期对燃气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加快对事故易发多发危旧住宅区改造,积极推广实用技术设备。各地区要加快对平房区、棚户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居民住宅区的改造力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网和设施,要制定更新改造计划,并尽快实施。同时,结合当地居民生活习惯、燃料使用特点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组织研究并大力推广安全经济实用的炉型、排烟换气技术。
三、强化应急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七)完善预案体系,确保预案措施落实。各地卫生、气象等部门要根据
卫生部等十部门联合制订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和完善相关预案,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进一步细化有关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狠抓预案规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