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权关系和责任方式、设立和登记,成员资格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与相应职权,财务管理和可分配盈余的返还比例,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扶持政策以及法律责任等,适当地规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方式和行为方式。只有把握好法律规定的组织和行为规范,才能正确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健康发展。
(四)基本特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一部特殊的市场主体法律。这部法律突出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农民对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权利,规定农民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成员地位平等,实行一人一票制,每个成员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法律设专章(第七章)“扶持政策”规定了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以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等优惠扶持政策。法律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治留下了足够的空间,成员的出资额、出资方式,是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的设置及其职权的行使等可以由章程规定。只有把握好法律的基本特征,才能明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区别,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其它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发展。
三、广泛宣传培训,切实做到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精神深入各级干部和农村千家万户
开展宣传培训,是贯彻实施好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关键环节。农业部将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与宣传部门和有关新闻单位协调,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举办培训班、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口号、编写黑板报、组织送法下乡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要组织新闻媒体开辟“学习宣传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栏”,围绕“建设和谐新农村”、“组织起来闯市场”、“增收致富靠合作”、“培养造就新农民”、“构筑现代农业组织基础”、“合作生产安全放心食品”、“干部群众畅谈合作社法”等专题,以领导访谈、专家点评、社长采访、农民社员共话等形式,从不同角度宣传普及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增强农民群众依法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