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刘凡副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讲话的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都已十分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已取得了良好开端。下一步,就是如何进一步抓好落实的问题。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和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推进新农村建设,着力解决推进新农村建设实践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引领新农村建设扎实行效地向前推进。
  创新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机制,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动力源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爱农和市场助农等“七个机制”,要把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贯穿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始终。要进一步明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三个定位”,一是定位在落实农民所想、所盼的监管服务上来;二是定位在尽力引导和满足农民致富这个强烈的愿望上来;三是定位在为农民排忧解难和营造良好市场秩序环境上来。要突出监管重点,批准工作难点,抓住促进农村增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主题,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这个宗旨,把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融入到推进新农村建设中。
  (一)建立和完善“红盾护农机制”,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保护农民利益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首位工作。当前,农民群众企盼的是农资商品质量能得到切实保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建立和完善“红盾护农机制”,就是要把农民的热切企盼变成现实。要让“红盾”成为农民群众的保护神,要止“护农”成为农民群众的护身符,“红盾护农”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驾护航。
  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要把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小发点和落脚点,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不法行为,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和放心农药。
  一是认真清理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资格,进一步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交易、竞争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
  二是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要做到“五个突出”,突出重点季节,在春耕、夏播、秋种等重点农时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地区,要把粮食主产区、农资主产地和农资主销区作为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主战场;突出重点市场,要把信誉差、屡查屡犯的农资市场作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品种,要把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种子、化肥、农药作为检查重点;突出重大案件,要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影响面大的案件,及时曝光,加大宣传,增强震慑力,营造强大声势。
  三是切实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出市场。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农民手中。
  四是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广告的监管,确保农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严厉打击制作、发布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