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开展业务工作和执法检查中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要把开展普法宣传与开展劳动保障业务、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广泛宣讲《
劳动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结合年底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案说法,用生动的事例进行普法宣传。
(四)商请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商请新闻媒体对法规政策咨询活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进行报道,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守法诚信的先进用人单位典型,对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单位予以曝光。劳动保障部门普法机构和监察机构要配合新闻媒体精心策划宣传方案,认真组织报道稿件,慎重选择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扩大宣传声势,震慑违法行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2006年)》以及其他普法材料。为了配合这次普法宣传活动,部普法办公室将对2005年组织编写的《农民工维权手册》进行修订,增加一年来的最新法规政策规定。在普法宣传活动开始之前,将把新修订的《农民工维权手册(2006年)》电子版本发布到劳动保障部政府网站(网址为:www.molss.gov.cn)。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 自行印制《农民工维权手册(2006年)》以及其他普法材料,免费向农民工发放,并将《农民工维权手册(2006年)》电子版本发布到本地有关网站,供农民工及用人单位免费浏览、下载。
(六)不断创新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方法。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车载电视、网络以及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的多样性特点,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针对农民工和企业经营者等不同人群,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竞赛、劳动保障法制展览、座谈会、法制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文艺节目、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广大农民工一看便懂,一听便知,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