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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二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每年法定申报期间,通过适当方式,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第二十七条 受理纳税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按照规定办理税款的征、补、退、抵手续。
  第二十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为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第二十九条 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
  第三十条 纳税人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并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原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将纳税人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信息传递给新的主管税务机关。
  第三十一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建立纳税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扣缴义务人支付的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未依法为纳税人保密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其他税收违法行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纳税申报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式样统一印制。
  第四十二条 纳税申报的其他事项,依照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情形的纳税申报,按照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规定的施行时间,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有关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申报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077号)同时废止。

  附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式样 ANNEX: INDIVIDUAL INCOME TAX RETURN FORMAT

  附表1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INDIVIDUAL INCOME TAX RETURN
(For individuals with an annual income of over 120,000 RMB Yuan)

纳税人识别号:
Taxpayer’s ID number
纳税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Taxpayer’s name (signature/stamp)
税款所属期:
Income year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Monetary unit: RMB Yuan
                                    Date of filing:   date   month    year


┌────────────┬─┬──────┬───┬──────┬──────┬─────────┬─────────────┐
│   纳税人姓名    │ │  国籍   │   │身份证照类 │      │ 身份证照号码  │             │
│  Taxpayer’s name   │ │Nationality │   │  型   │      │  ID number   │             │
│            │ │      │   │ ID Type  │      │         │             │
├────────────┼─┼──────┼───┼──────┼──────┼─────────┼─────────────┤
│    抵华日期     │ │  职业   │   │任职、受雇 │      │  经常居住地   │             │
│Date of arrival in China│ │Profession │   │  单位   │      │Place of residence│             │
│            │ │      │   │ Employer  │      │         │             │
├────────────┼─┴──────┴───┼──────┼──────┼─────────┼─────────────┤
│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Address in China    │            │Post code  │      │ Tel. number   │             │
├────────────┴─┬──────────┴──────┼──────┼─────────┼─────┬───────┤
│所得项目          │  年所得额 Annual Income    │ 应纳税额 │ 已缴(扣)税额  │ 抵扣税额 │应补(退)税额│
│Categories of income    ├────────┬────┬───┤Tax payable │Tax pre-paid and │ Foreign │ Tax owed or │
│              │   境内    │ 境外  │ 合计 │      │   withheld   │tax credit│  overpaid │
│              │Income from   │Income │Total │      │         │     │       │
│              │within China  │ from  │   │      │         │     │       │
│              │        │outside │   │      │         │     │       │
│              │        │China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工资、薪金所得      │        │    │   │      │         │     │       │
│Wages and salaries     │        │    │   │      │         │     │       │
├──────────────┼────────┼────┼───┼──────┼─────────┼─────┼───────┤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  │        │    │   │      │         │     │       │
│所得            │        │    │   │      │         │     │       │
│Income from production or  │        │    │   │      │         │     │       │
│business operation conduct │        │    │   │      │         │     │       │
│ed by            │        │    │   │      │         │     │       │
│ self-employed industrial │        │    │   │      │         │     │       │
│ and commercial households │        │    │   │      │         │     │       │
├──────────────┼────────┼────┼───┼──────┼─────────┼─────┼───────┤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        │    │   │      │         │     │       │
│、承租经营所得       │        │    │   │      │         │     │       │
│Income from contracted or  │        │    │   │      │         │     │       │
│leased operation of enterp │        │    │   │      │         │     │       │
│rises or          │        │    │   │      │         │     │       │
│ social service providers │        │    │   │      │         │     │       │
│ partly or wholly funded b │        │    │   │      │         │     │       │
│y state assets       │        │    │   │      │         │     │       │
├──────────────┼────────┼────┼───┼──────┼─────────┼─────┼───────┤
│4、劳务报酬所得       │        │    │   │      │         │     │       │
│Remuneration for providing │        │    │   │      │         │     │       │
│ services          │        │    │   │      │         │     │       │
├──────────────┼────────┼────┼───┼──────┼─────────┼─────┼───────┤
│5、稿酬所得Author’s remun │        │    │   │      │         │     │       │
│eration           │        │    │   │      │         │     │       │
├──────────────┼────────┼────┼───┼──────┼─────────┼─────┼───────┤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Royalties│        │    │   │      │         │     │       │
│              │        │    │   │      │         │     │       │
├──────────────┼────────┼────┼───┼──────┼─────────┼─────┼───────┤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    │   │      │         │     │       │
│Interest, dividends and   │        │    │   │      │         │     │       │
│bonuses           │        │    │   │      │         │     │       │
│              │        │    │   │      │         │     │       │
├──────────────┼────────┼────┼───┼──────┼─────────┼─────┼───────┤
│8、财产租赁所得       │        │    │   │      │         │     │       │
│Income from lease of    │        │    │   │      │         │     │       │
│property          │        │    │   │      │         │     │       │
│              │        │    │   │      │         │     │       │
├──────────────┼────────┼────┼───┼──────┼─────────┼─────┼───────┤
│9、财产转让所得       │        │    │   │      │         │     │       │
│Income from transfer of   │        │    │   │      │         │     │       │
│property          │        │    │   │      │         │     │       │
│              │        │    │   │      │         │     │       │
├──────────────┼────────┼────┼───┼──────┼─────────┼─────┼───────┤
│10、偶然所得Incidental   │        │    │   │      │         │     │       │
│income           │        │    │   │      │         │     │       │
│              │        │    │   │      │         │     │       │
├──────────────┼────────┼────┼───┼──────┼─────────┼─────┼───────┤
│11、其他所得other income  │        │    │   │      │         │     │       │
├──────────────┼────────┼────┼───┼──────┼─────────┼─────┼───────┤
│  合  计   Total   │        │    │   │      │         │     │       │
├──────────────┴────────┴────┴───┴──────┴─────────┴─────┴───────┤
│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
│Under penalties of perjury, I declare that this                                        │
│ return has been filed 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INDIVIDUAL INCOME                         │
│ TA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and to the best of my knowledge                        │
│ and belief,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is true, correct and complete.                            │
│纳税人(签字)                                                         │
│Taxpayer’s signature                                                     │
├───────────────────────────────────────────────────────────────┤
│代理人名称: (Firm’s name)                                                  │
│             经办人(签章) (Preparer’s                                      │
│ signature):                                                         │
│代理人(公章)(Firm’s                                                     │
│ stamp):                        联系电话(Phone numb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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