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了标准化工作新机制与标准系列化制修订模式
为适应标准化工作新形势要求,提高标准质量和适用性,按照新的标准化工作思路,基本建立了由生产、科研、管理等多方面专家参与,专职与兼职标准化专家协同的标准化工作新机制。基本形成了相关标准系列化同步制修订模式,促进了标准之间的协调统一。
4、跟踪国内外测绘新技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五”期间,我国测绘事业的发展已完成了由传统测绘技术向数字化测绘技术的转化,而且正在向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过渡。测绘标准化紧跟新技术发展的步伐,积极跟踪国内外测绘新技术的发展,密切关注国外测绘科技发展和相关技术标准信息;加强与ISO/TC 211及其他国际标准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了国际标准化活动;组织翻译、出版了国际标准汇编和20多期国外标准化动态信息;对已成熟且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予以转化或直接采纳为我国国家标准,逐步缩小了与国际测绘标准化水平的差距。
5、加强了标准宣传和信息服务
建立了“中国测绘标准网站”,及时宣传标准制定、发布、实施等信息,咨询、解释标准技术问题,网上征集标准反馈意见,畅通了标准信息渠道,提供了标准化信息服务。举办了地理信息标准化论坛,为今后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国的测绘标准化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并为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地理信息更新和应用服务标准建设相对薄弱
测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对标准化的需求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在不断增加,而新技术标准相对滞后的问题依然存在。“十五”期间,测绘标准化工作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建库方面有较大的进展,但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数据源的基础地理信息更新、网络化分发服务及社会化应用等标准的建设上仍非常薄弱。
2、标准化投入工作的经费依然不足
标准化工作是公益性工作,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十五”期间虽然加大了测绘标准化经费投入,但信息化测绘标准制修订成本高,标准化需求范围明显增大,标准化经费仍显不足,影响了标准制修订的进度和宣传贯彻的质量。
3、标准之间的协调和统一不够充分
“十五”期间对现行测绘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评价和清理,特别是采用同类标准系列化同步制订的方式,增强了相关标准之间的协调和统一。但是,由于标准制修订方式的改革需要一个过程,标准体系还不完善,系统化和相互间的协调性还不够。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