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泾渭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6〕1107号)
王华周、袁咸玲、杨秋叶:
你们提交的关于陕西泾渭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陕西泾渭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王华周出资80万元,出资比例为40%;袁咸玲、杨秋叶各出资6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3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705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