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子信息产业“十一五”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实行质量公告和信息披露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权威质量信息,扩大政策宣传、引导市场消费、指导企业发展,促进社会监督机制的建立。

  (二)加强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加强信息技术标准符合性认定管理,规范信息技术产业化和信息化建设领域的标准符合性检测评价活动。支持行业技术服务机构跟踪国外先进技术,加强质量共性技术和基础技术研究,开发产业急需的检测技术与评价方法,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际通行规则的技术检测服务活动。
  建立和完善信息技术领域的计量标准。支持行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面形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的检测能力建设。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造,逐步建立软件、集成电路、数字化音视频、新一代移动通信、高性能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及原材料等关键技术领域的公共测试平台。主要包括:
  · 以数字电视为主的音视频测试平台;
  · 国产基础软件测试平台;
  · CPU、IP核测试平台;
  · 信息安全测试平台;
  · IC卡及RFID测试平台;
  · NGN、宽带无线接入、家庭网络测试平台;
  · 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3G)测试平台;
  · 电子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测试平台;
  · 通信产品协议和软件测试平台;
  · 通信和电子仪器计量校准平台;
  · 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系统测试平台;
  · 半导体照明测试平台。

  (三)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推动质量战略实施
  加强质量管理创新体系的研究,着力培养支撑行业发展的质量专家队伍,集中力量研究解决软件质量评价、系统综合保障等若干质量管理发展的重大课题。
  开发行业质量标杆数据库,以行业最佳质量和最佳实践为基础,建立并实施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奖励制度。
  支持行业协会和技术服务机构大力加强质量管理创新研究,推广质量管理的先进理念、思想、技术和方法,开展技术培训和质量管理培训,开发适合信息产业特点的咨询、评估、认证模式,形成自律、引导、监管、服务相结合的质量推进机制。
  提倡企业以加快技术创新、追求卓越绩效为主线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支持和鼓励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做好名牌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同时,为扩大名牌效应,实现资源整合、带动产业链延伸、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创造条件。

  (四)推行合格评定制度,构建国际互认平台
  建立和完善信息产业合格评定技术标准体系,开发符合产业特点的合格评定规则、程序,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合格评定制度。与国家认证认可制度相结合,逐步构建适应产业国际化发展的国际互认技术平台,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的国际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