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优质高效淡水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申报指南和组织课题申报的通知
(农办科[2006]60号)
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优质高效淡水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已通过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论证。根据《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优质高效淡水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课题申报指南》)。现将《课题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
农业部渔业局 李纯厚 黄建光 电话:64192938/2975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张振华 陈彦宾 电话:64193078/3022
附件:“优质高效淡水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农业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优质高效淡水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申请指南
(农业部渔业局 二○○六年十月)
第一章 申请须知
一、项目总体目标
针对我国水产养殖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等重大技术的需求,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优质高效”为目标,开展环境友好的优质安全高效养殖技术、环保高效渔用饲料开发技术、渔药安全使用和疫苗研制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和创新集成。建立池塘、湖泊和水库等主要养殖类型的优质高效增养殖技术,完善水库有机渔业核心技术,池塘养殖产量提高15%,效益提高20%,示范湖泊优质鱼类产量增加30%,经济效益提高20%;摸清7种以上主要养殖动物的营养需求,开发出低氮、磷排放的环保型饲料,建立超低鱼粉用量的饲料开发技术;研究建立15种主要渔用药物的安全使用技术,开发孔雀石绿等水产养殖禁用药物的替代药物;开发渔用疫苗5-7种,降低病害发生率20%。建立优质高效养殖示范区15个,推广养殖新技术40万亩以上;淡水工厂化养殖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和关键水质指标实时在线监控,示范面积1万m2以上;建立三峡生态渔业开发技术。通过降低病害损失、提高产品量,增加经济效益100亿元。
二、申请内容
针对我国淡水养殖业实现增长方式转变面临的主要问题,本项目在水产养殖模式升级、养殖投入品创制方面设置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类课题9个;在优质高效养殖技术集成方面设置标准化示范类课题1个。
课题1:池塘优质高效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2:湖泊优质高效增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3:高效环保渔用饲料配制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示范
课题4:渔药安全使用技术和新型渔药制剂开发
课题5:商品化渔用疫苗研制和规模化应用示范
课题6:淡水鱼工厂化养殖关键设备集成与高效养殖技术开发
课题7:水产名优品种优质高效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8:名优鱼类苗种规模化繁育技术研究
课题9:三峡生态渔业开发技术研究
课题10:淡水渔业标准化升级与技术体系建立
三、申请管理
1、由项目组织部门农业部负责项目实施的总体协调。
2、根据《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优势承担单位。
四、资金来源
项目国家拨款2500万元,共性关键研究类课题提供配套经费2500万元。
五、实施年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2006年-2008年)
六、申请资格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积极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联合申报课题,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
共性关键技术课题申请单位原则上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为主,联合相关企业共同申请。此类课题申请时须提出拟结合的1个或多个示范区,研究的相关技术成果必须在结合的示范区内开展示范工作。
2、课题申报必须以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为申请单元。联合申请各方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进行申报。
3、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有关研究任务和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的学科带头人和年龄学科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鼓励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担任课题负责人。
4、具有开展此项工作所必需的研究基础、科研设施条件及运行管理经验。
5、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第一申报人及所有参加人,对同一研究内容不得进行重复和交叉申报。
6、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7、成果查新证明须由有资质的国家或部省级查新单位出具。
(二)申请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有固定单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止到2006年10月),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
2、所有课题申请人均不得申报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申报材料需经第一承担单位所属部门科技司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审定后,进行申报。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
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专家评审。
七、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申请文件编写: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申请文件的规格要求: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
3、申请文件构成:
(1)申请函
(2)课题申报书
(3)课题预算申报书
(4)附件(申请单位承诺函、联合申请合作协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课题预算书单独装订,其他文件装订成一册。
4、课题预算书编制要求参照《关于2006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财函[2006]12号)(见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
5、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必须根据《课题申请指南》要求参与申报活动。《申请指南》从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上直接下载。
6、请各申报单位于2006年10月31日16:00时前,将申报文件(一式十份)报送到农业部渔业局科技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政编码:100026),以签收时间为准,过时不再受理。受理单位对申报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延误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人和电话:
农业部渔业局科技处 李纯厚 黄建光 董金和
(010)64192938 64192975
八、课题管理
1、经专家评审、择优选定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项目组织部门签订“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
2、按照《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国拨经费将根据每个课题进展情况按年度分批拨付到承担单位。
3、课题执行期间,项目组织部门组织专家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对未按合同执行,达不到阶段考核目标,配套和自筹资金不到位的课题,项目组织部门有权终止合同。
4、课题完成后,由项目组织部门对课题进行评估和验收。
第二章 申请课题研究内容与目标
课题1.池塘优质高效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草鱼、罗非鱼、鲫鱼等池塘主要养殖鱼类,研究水质高效调控、污染物减排和生物净化技术,开发池塘底质改良、养殖废水再利用和无害化生态处理技术,构建渔农复合、渔农轮作等生态工程系统,集成池塘升级改造、药物安全使用和质量安全管理等配套技术,建立池塘养殖小区高效生产技术体系,开展标准化技术集成养殖示范。
研究目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立高效池塘养殖水质调控、底质修复和产品质量控制技术体系,池塘水质达到无公害淡水养殖标准,排放废水达到“淡水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减少30%以上,节水达到15-20%,经济效益提高15%;优选池塘生态修复有益微生物产品1-2种,完成无公害产品认证2-3个,绿色食品认证2-3种,绿色基地认证1个,申请或获得专利3项以上,建立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4项以上;在长江和珠江流域建立2-3种新的复合生态养殖模式,以养殖小区方式示范推广面积达到1万亩,技术辐射面积4万亩以上。
课题经费:国拨经费240万元,配套经费240万元。
课题2:湖泊优质高效增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