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06年第4号)
(信部电函[2006]554号)
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电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现将2006年三季度我国电信服务质量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服务质量基本状况
2006年三季度,信息产业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继续强化电信服务质量监督,各电信业务经营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全国电信服务质量改进工作稳步推进,电信和信息服务市场进一步朝着规范经营、有序竞争的方向发展。
通信质量方面,各电信业务经营者通过网络建设和优化,保障网络良好运行和互联互通,电信业务接入和接通状况基本良好,通信质量特别是网间通信质量整体稳定。
服务质量方面,各电信业务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电信业务营销流程,规范与用户签订的电信服务协议,妥善处理用户投诉,用户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能够逐步细化并落到实处。本季度,除个别电信服务代经销商服务不达标以及个别电信业务经营者单方面违反与用户的资费协议外,基础电信业务服务质量水平整体趋于稳定。
信息服务业务方面,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
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6]574号),进一步健全信息服务业务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特别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按照“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增值电信业务特别是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管理;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纷纷调整经营发展模式,充实和优化信息内容,规范服务流程。总体上,信息服务市场恶意违规、严重损害电信用户利益的行为大为收敛,服务质量快速提升。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方面,宽带接入用户数量的逐渐增加,宽带信息服务业务的逐渐普及以及互联网络上各种在线应用的发展,使得各互联网骨干网络以及各骨干网络节点间的互联互通面临巨大的压力,互联网部分站点出现访问不畅现象,致使用户关于宽带服务质量的申告增加。
二、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