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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

  (四) 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到2010年,建设300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其中东、中、西部分别完成60个、90个、150个示范工程建设。
  优先在中西部自然条件良好,有利于发展有机食品生产的农村地区建设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东部地区则选择有机食品发展较快、基础较好的地区建设示范工程。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编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制定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进行有机食品基地认证工作,开展产地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

  表6 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分解表

┌──────┬──────┬──────┬──────┬──────┬──────┐
│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  东部  │   2   │   12   │   14   │   16   │   16   │
├──────┼──────┼──────┼──────┼──────┼──────┤
│  中部  │   8   │   18   │   20   │   22   │   22   │
├──────┼──────┼──────┼──────┼──────┼──────┤
│  西部  │   15   │   30   │   35   │   35   │   35   │
├──────┼──────┼──────┼──────┼──────┼──────┤
│ 合计(个) │   25   │   60   │   69   │   73   │   73   │
└──────┴──────┴──────┴──────┴──────┴──────┘

  (五) 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建设
  到2010年,完成600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其中东、中、西部分别完成150处、200处、250处示范工程建设。
  强化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防治,优先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较重、对当地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农村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建设示范工程。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布设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建设水源周边截污工程,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水源水质保护相关规定和办法。

  表7 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建设任务分解表

┌──────┬──────┬──────┬──────┬──────┬──────┐
│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  东部  │   10   │   30   │   40   │   40   │   30   │
├──────┼──────┼──────┼──────┼──────┼──────┤
│  中部  │   10   │   40   │   50   │   50   │   50   │
├──────┼──────┼──────┼──────┼──────┼──────┤
│  西部  │   20   │   50   │   60   │   60   │   60   │
├──────┼──────┼──────┼──────┼──────┼──────┤
│ 合计(处) │   40   │  120   │  150   │  150   │  140   │
└──────┴──────┴──────┴──────┴──────┴──────┘

  (六)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建设
  到2010年,完成50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其中东、中、西部分别完成200个、180个、120个示范工程建设。
  在重点流域、区域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较高的地区,优先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根据养殖场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沼气、堆肥、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力求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表8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建设任务分解表

┌──────┬──────┬──────┬──────┬──────┬──────┐
│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  东部  │   10   │   40   │   40   │   50   │   60   │
├──────┼──────┼──────┼──────┼──────┼──────┤
│  中部  │   6   │   36   │   36   │   46   │   56   │
├──────┼──────┼──────┼──────┼──────┼──────┤
│  西部  │   4   │   24   │   24   │   34   │   34   │
├──────┼──────┼──────┼──────┼──────┼──────┤
│ 合计(个) │   20   │  100   │  100   │  130   │  1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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