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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转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市站负责全市整治方案实施,指派驻场联络督办员和领衔组织区域加强型集中巡回督办检查,协助区县整治工作,并建立会同建管办专管人员的案件处理小组,实施速办速处;区县质监站负责各自区域内的整治查处工作;建筑建材整个系统工作为整治活动的支撑,协同速办速处。

  四、整治重点

  (一)聚焦重大危险源控制(“六无”工程,深基坑、高支模、大型机械拆装),杜绝重大事故。

  (二)聚焦重大工程(轨道交通地下工程、高新难大规模工程)。

  (三)聚焦“四差现象”:差区域(工程相对集中、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差企业(低资质、事故发生企业)、差工地(整改、暂缓和停工工地)、差领域(临时用电、高处坠落、脚手架搭设等)。

  五、时间安排

  10、11、12月连续3个月为市区两级集中整治期,区县区域内所有工地在整治期实现全覆盖。市站在整治期3个月内,每月17日至19日3天为加强型巡回集中督办检查行动日,10个小组同时出击。

  六、具体措施

  (一)动员部署全市各区县实施“三个一”整治普查。

  1、组织一次所辖区域所有工地负责人的动员大会;

  2、开展一次以工程安全质量为重点的现场综合治理情况普查;

  3、处罚一批违规违法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二)市站组织督查和速处小组,开展“三查三强”集中整治行动。

  1、10、11、12月连续3个月每月连续3天,组织10个对口远郊和城郊结合部区域的加强型督查小组 “查安全、查质量、查行为”,实行“强管、强查、强处”的集中整治行动。

  2、10个小组由市站各科级负责人带队,每月督查工地不少于200个。

  3、检查后开展区域现场综合整治情况讲评和信息反馈,通报辖区建委建设局。

  4、指派10名驻场联络督办人员,对口有关区县推进区域整治行动。

  5、市站同时设立案件速处小组,对整治期间的案件速办速核速批速处。

  (三)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强管理全覆盖措施。

  梳理聚焦轨道交通、高新难重大项目。3个月整治期间,实现强管理全覆盖。保持每天4个综合检查大组巡回查,每周2次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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