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站负责全市整治方案实施,指派驻场联络督办员和领衔组织区域加强型集中巡回督办检查,协助区县整治工作,并建立会同建管办专管人员的案件处理小组,实施速办速处;区县质监站负责各自区域内的整治查处工作;建筑建材整个系统工作为整治活动的支撑,协同速办速处。
四、整治重点
(一)聚焦重大危险源控制(“六无”工程,深基坑、高支模、大型机械拆装),杜绝重大事故。
(二)聚焦重大工程(轨道交通地下工程、高新难大规模工程)。
(三)聚焦“四差现象”:差区域(工程相对集中、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差企业(低资质、事故发生企业)、差工地(整改、暂缓和停工工地)、差领域(临时用电、高处坠落、脚手架搭设等)。
五、时间安排
10、11、12月连续3个月为市区两级集中整治期,区县区域内所有工地在整治期实现全覆盖。市站在整治期3个月内,每月17日至19日3天为加强型巡回集中督办检查行动日,10个小组同时出击。
六、具体措施
(一)动员部署全市各区县实施“三个一”整治普查。
1、组织一次所辖区域所有工地负责人的动员大会;
2、开展一次以工程安全质量为重点的现场综合治理情况普查;
3、处罚一批违规违法的企业和相关人员;
(二)市站组织督查和速处小组,开展“三查三强”集中整治行动。
1、10、11、12月连续3个月每月连续3天,组织10个对口远郊和城郊结合部区域的加强型督查小组 “查安全、查质量、查行为”,实行“强管、强查、强处”的集中整治行动。
2、10个小组由市站各科级负责人带队,每月督查工地不少于200个。
3、检查后开展区域现场综合整治情况讲评和信息反馈,通报辖区建委建设局。
4、指派10名驻场联络督办人员,对口有关区县推进区域整治行动。
5、市站同时设立案件速处小组,对整治期间的案件速办速核速批速处。
(三)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强管理全覆盖措施。
梳理聚焦轨道交通、高新难重大项目。3个月整治期间,实现强管理全覆盖。保持每天4个综合检查大组巡回查,每周2次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