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转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建质安函[2006]12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下发了《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决定自2006年10月10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活动。现将《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转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工作中借鉴。
附件: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
针对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为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减少现场事故发生频次,提升工程现场综合监管水平,特制订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动力,以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有效受控为宗旨,集聚建筑建材业资源优势,聚焦工程安全质量核心,通过现场综合整治和强势查处,遏制安全质量事故,不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原则
从严从快原则--营造氛围,形成强势,建立查处快速通道,加强对违规行为的震慑。
治差治劣原则--以远郊、城乡结合部为整治重点,以低资质企业、差工地、差领域为整治对象,治差治劣,提高违规成本,促进转化。
以查促防原则--区县普查与市站督查相结合,突出安全质量重点,延伸市场经营行为和民工维权措施落实情况,促进工地防范预控和综合治理。
以查促管原则--通过查处整治,反映市区两级监管力度、频次、能力,通过区域查处结果讲评和信息反馈,促进针对性管理措施和手段的加强。
三、组织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