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24号)
关于批准对昌邑丝绸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昌邑丝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昌邑丝绸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昌邑丝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界定昌邑丝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昌政函[2005]1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山东省昌邑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桑叶生产。
1. 桑树品种:选792。
2. 桑园立地条件:土壤为褐土和潮土,pH值为7至9,土壤有机质含量≥1.5%。
3. 育苗时间和方式:6月10日至20日绿枝扦插育苗。
4. 裁培时间、方式、密度:桑树落叶后至封冻前栽植;每667平方米(亩)栽种株数为1200株至1500株。
5. 裁培管理:
(1)肥料管理:配方施肥。
(2)水分管理:桑芽萌动前禁止浇水。桑树封冻前浇水一次。其他时期根据墒情需要灌溉。
(3)覆草与地膜覆盖:可通过覆草、地膜覆盖等技术措施改善土壤结构、提高桑园地温。
(4)剪梢和整枝:晚秋桑树落叶后至次年树液流动前进行剪梢和整梢。
6. 桑叶采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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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采摘期间 │采摘部位及要点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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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叶的采摘 │春蚕一二龄 │新梢芽上的适熟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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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蚕三四龄 │采摘枝条中下部的止芯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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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蚕五龄 │先采止芯芽,然后收获新梢芽,│ │
│ │ │并及时夏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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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叶的采摘 │一二龄蚕 │先采春伐桑新梢上部的适熟叶,│切忌采摘叶过重,│
│ │ │无春伐时,采夏伐新梢的适熟叶│并要摘叶留柄,保│
│ │ │。 │护腋芽。 │
│ ├──────┼──────────────┤ │
│ │三四龄蚕 │采摘夏伐桑的疏芽叶 │ │
│ ├──────┼──────────────┤ │
│ │五龄蚕 │春伐桑查自下而上采去条长的1/│ │
│ │ │2,夏伐桑每个新梢采基部的3-5│ │
│ │ │个叶片,上部留8-10个叶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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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叶的采摘 │稚蚕期 │采新梢上部的适熟叶 │中秋蚕结束后,要│
│ ├──────┼──────────────┤求每枝条上端保留│
│ │四龄及五龄头│采枝条中部桑叶 │8-10片桑叶。晚秋│
│ │两天 │ │蚕结束后每枝条保│
│ ├──────┼──────────────┤留3-4片桑叶。 │
│ │五龄三天起 │自上而下分批采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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