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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21号--关于批准对邓村绿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21号)


关于批准对邓村绿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邓村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邓村绿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邓村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界定邓村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夷政函[2005]2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邓村乡、太平溪镇、乐天溪镇、三斗坪镇、下堡坪乡、雾渡河镇、樟村坪镇、黄花乡等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宜昌大叶茶及其系列品种。

  (二)立地条件。

  海拔200米至1000米,花岗岩风化的砂壤土,质地疏松,显弱酸性,保水性强,排水性好,滤水透气,有机质≥1%。

  (三)栽培技术规程。

  1.苗木繁殖:无性繁殖。

  2.种植方式:双行密植栽培,大行距1.5m,小行距0.4m,丛(株)距30cm,海拔600米以下9月至10月栽苗,600米以上2月至3月栽苗,每667平方米(亩)栽5000株至6000株。

  3.茶树修剪:幼树进行三次定型修剪,生产树修剪则在头轮茶结束后及时进行。

  4.茶园施肥:以有机肥为主,配施少量氮肥。

  (四)鲜叶采摘。

  1.根据鲜叶嫩度要求,分批采、留叶采。

  2.鲜叶嫩度要求:鲜叶共分四个等级,鲜叶分级标准符合以下规定:

┌──────┬─────────────┬───────────────────┐
│  级别  │     芽叶组成     │         比例         │
├──────┼─────────────┼───────────────────┤
│  特级  │     单芽为主     │    单芽90%,一芽一叶初展10%    │
├──────┼─────────────┼───────────────────┤
│  一级  │    一芽一叶为主    │      一芽一叶占80-90%      │
├──────┼─────────────┼───────────────────┤
│  二级  │    一芽二叶为主    │      一芽二叶占50-80%      │
├──────┼─────────────┼───────────────────┤
│  三级  │   一芽二、三叶为主   │      一芽二叶占30-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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