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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职责分工。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明确的四大主要行动、四大基础工程和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等工作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分别明确为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九个方面工作的实施。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牵头,会同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妇联、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广电局、省环保局、省科学院、山东社科院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由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科协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环保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农科院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由省劳动保障厅、省经贸委、省总工会牵头,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广电局、省环保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牵头,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省科学院、山东社科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5.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由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环保局、省劳动保障厅、省科学院、山东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6.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由省科协、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广电局、省科学院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7.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由省委宣传部牵头,会同省广电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环保局、省科学院、山东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8.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协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委组织部、省环保局、省科学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9.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由省科技厅、省科协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林业局、省环保局、省科学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职责分工,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探索实施工作的模式、机制,开展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责任部门的职责是: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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