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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


  9.“百千万”教育培训工程的主要方式。主要采取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脱产培训主要通过三种形式:一是参加中央团校和内蒙古、辽宁、上海、山东、重庆、深圳等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及各级团校的脱产培训。二是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各级团的组织部门要举办下一级团委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组织部长培训班、新任职团干部培训班、农村团干部培训班、团校校长培训班等班次,各级团的青工、青农、学校、社区等部门要分别举办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农村、学校、城市社区团委书记专题培训班。三是组织出国(境)培训。继续开展赴美国培训项目,开辟赴港澳培训项目。脱产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周左右。

  在职学习主要通过三种形式:一是举办在职学历教育。团中央联合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高等院校,为团干部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二是开展菜单式选学。充分利用各级团属院校的教学资源,开设专题培训课程,组织团干部自主选学。三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网上学习和现代远程教育。

  10.“百千万”教育培训工程的主要推进措施。总结推广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加强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探索总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团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方式、制度、载体等方面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大胆创新,力求取得突破,指导和带动面上工作。

  加强教材、课程和培训项目建设。要在各级团的组织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和规划下,从团干部教育培训的实际需要出发,着眼于提高团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组织编写适应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团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的培训教材,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团干部培训教材的开发与应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加强团干部培训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团中央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团校系统精品课程、精品培训项目的评选表彰工作。

  建立团中央和省级团委两级师资库。团中央将建立团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成立讲师团,实现师资的合理配置与资源共享。各省级团委要在所属院校现有师资队伍的基础上,邀请有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及党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本省各级团干部培训班授课,建立和完善师资库。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认真为基层团干部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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