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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吴定富主席在保险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的通知


  要转变作风。《若干意见》的内容很丰富,涉及经济的多个门类、社会的多个领域和人民生活的多个方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协调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等各方面的关系,调动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等各方面的积极性,这对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保险监管系统的工作作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解决这个问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住重点、抓好典型、分类指导、先易后难。有的短期内没有条件全面推开,可以先试点;有的确实不成熟,可以先做调查研究。当前,新情况、新问题很多,做好监管工作一要亲身下去,掌握情况,二要健全各种制度,加强规范。在目前监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保监会党委将研究采取措施,进一步配齐保监局的班子,适当增加监管力量,以适应保险业发展形势的要求。

  (二)促进交强险业务健康发展

  7月1日,交强险制度已经正式实施。下半年,要继续抓好这项工作,确保交强险制度顺利运行。

  充分认识交强险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也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关系到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交强险制度的实施,可以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及时化解交通事故经济赔偿纠纷,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交强险具有公益性、社会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交强险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社会对保险功能和作用的认识,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全民保险意识,提升保险业社会形象,为保险业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

  提高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管理水平。以交强险制度实施为契机,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坚持规范诚信经营,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新业务要有新气象,新起点要有新发展。

  加强对交强险业务的监管。着力检查交强险有关规定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重点是费率、代理手续费和理赔三个环节。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的条款和费率,各保险公司不得擅自变更保险条款,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保费,每笔业务手续费不得高于4%。规范交强险理赔服务,努力杜绝惜赔、拖赔现象和各种理赔漏洞。对严重违规的公司,要取消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资格。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要抓住典型,并向社会公布。

  为交强险业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空间和发展环境。要继续做好交强险的宣传工作,高度关注社会各界对交强险的反映,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化解处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措施。

  (三)继续推进专项现场检查工作

  把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在规范经营和提高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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